什麼是街頭攝影?顧名思義就是在街頭上尋找最真實不做作的畫面,又稱作街拍(Street Snap)。

 

 

而時尚街拍最早緣起于國外的平面媒體,他們負責在時裝秀做拍攝及報導,除了傳遞國際時尚流行趨勢以外,也記錄下街頭日常的流行訊息。2017年的今天,國外的街拍攝影可以說是發展的如火如荼。在秀場外不僅聚集了大批街拍攝影師,也因為場外的街拍文化吸引來了許多設計師、時尚編輯與時尚部落客等在此爭奇鬥豔,這其中其實是商機無限。時裝週中所帶來商機,從上游的製造業,到中游的設計品牌、行銷,再到下游的媒體、廣告,最後甚至是電商、實體店面、觀光、模特兒,各行各業都受惠其中。而場外的街拍文化也隨著自媒體的時代的來臨而成為時尚產業中非常重要的角色。

 

 

但是回過頭來看台灣,在時尚產業的發展相比國際卻落後許多,整體環境不夠成熟的情況下,想當然爾時尚街拍的攝影師也是寥寥可數。

街頭攝影大致上分成兩種手法,一種是攝影師邀請路人擺姿勢來拍攝,另一種則是不告知的隨機抓拍鏡頭,而後者在台灣則有法律上的爭議。事實上當攝影師的著作權及被攝者的肖像權產生衝突,攝影師的著作權和所有權的行使都應該服從被攝者的肖像權。
 

 

去年十一月開始,我穿梭在街頭上拍攝素人的穿搭,也不時會出現在相關的活動,並且在instagram(@maker.d)上做分享,希望鼓勵更多人重視自身衣著打扮,雖然和秀場外的盛況相比差了一大截,但街頭上的素人除了反應著民間的流行趨勢,也真實的呈現了每個人的生活態度。很高興在這幾個月下來得到許多朋友的鼓勵,不過也有許多人把我跟“偷拍”劃上了等號...

 

 

談到街拍攝影到底是不是偷拍,就不得不談到紀實攝影的起源;美國最早的兩位著名紀實攝影師:雅各布・里斯(Jacob Riis)和路易斯・海恩(Lewis Hine),生於丹麥的里斯,曾任職丹麥時代周刊的編輯和攝影記者,移民到美國後的他在社會底層掙扎了七年,才找到第一份正式的工作,80年代後期的他開始記錄紐約貧民窟的狀況。而海因則是道地的美國人,自幼喪父,不得不一天工作超過13小時以扛起家庭生計,後來海因成為美國童工委員會的攝影師,深入各地揭露童工惡劣的勞動環境,那時候美國有170萬之多的童工。他們利用攝影記錄社會底層的生活,震驚了當時許多美國人,雖然飽受爭議,但也成功的引起了社會注意,後來甚至獲得政府的支持,最後改變了政策。這也證實了攝影不只可以用來記錄現實,更能推動社會進步。

其中海因就曾說過:“攝影不應當僅僅為了美,而應有一個社會目的。要表現那些應讚美的東西,也要表現些應該糾正的東西。

說到底“街拍”和“偷拍”的差別到底在哪?其實就在於攝影師的“動機”與“信念”。請問你可曾看過變態偷拍狂為了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寫文章大肆宣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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